案例簡介:婆媳矛盾太深
本來,被告經(jīng)人介紹相識后確立了戀愛關系,1998年7月2日,雙方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現(xiàn)已成年。婚后,原、被告兩人因瑣碎的家庭生活發(fā)生矛盾,導致夫妻感情出現(xiàn)問題,原告遂提起本案訴訟。控訴稱,婚后,由于被告性格偏激,雙方經(jīng)常吵架,吵鬧時被告常打原告,被告與原告父母及姊妹之間矛盾較深,不往來,因雙方感情長期不和,致使原告發(fā)生感情轉移,且原,被告離婚已有四年,原被告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但因原告念及子女,一直忍讓,由于兩個孩子已經(jīng)成年,原告對這件事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
法院判決:原告蘇某某不能與被告李某某離婚
經(jīng)法院審理,原審判決認定,被告結婚時間較長,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應在十九年的共同生活中建立一定的夫妻感情。盡管原定被告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矛盾,但若雙方能加強溝通,增進了解,兩人仍有和好的可能。另外,根據(jù)最初的判決,被告當庭陳述以及原告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二人的婚姻關系已經(jīng)破裂,因此,對于原告提出離婚等訴訟請求,我們不支持。
辯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
很多家庭都要面對一個婆媳關系很差的局面。身為夾心丈夫的丈夫,要主動去調解,不要因為妻子無法與自己父母和睦,就提出離婚。仲裁庭在裁決雙方離婚時,應以雙方感情破裂為準,不涉及男女家庭。
深圳離婚律師: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人;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的;
4.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包括在內
1.一方因法律禁止結婚而生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有性生活,并且難以治愈。
2.婚前不懂得,結婚太匆忙,婚后沒有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后經(jīng)治療無法治愈,或在婚前得知對方有精神疾病而與對方結婚,或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長期得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騙另一方,或者弄虛作假結婚,騙取《結婚證》者。
5.在辦理結婚登記之后,雙方不住在一起,不可能和解。
6.包辦.買賣婚姻,即婚后一方提出離婚,或雖已共處多年,但確未建立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3年以上分居,確無和解可能的,或者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jīng)過教育仍不悔改,無過錯的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jīng)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起訴離婚,確無和好的可能性。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不良習性,不履行家庭責任,屢教不改,夫妻間難以相處。
11.法律規(guī)定,如果一方因違法行為而被判長期監(jiān)禁,則嚴重損害夫妻感情。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jīng)公告查明無誤。
13.如果另一方受到虐待.遺棄,或者被另一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另一方的親屬,則教育沒有改變,另一方不理解。
14.夫妻感情的確因其他原因而破裂。深圳離婚律師
分手后的財產(chǎn)返還:深圳離婚律師 | 離婚財產(chǎn)分割不滿意?起訴吧! |
起訴離婚期間可以和別人同居嗎? | 深圳離婚律師解讀:離婚起訴到開 |
深圳離婚律師解讀:起訴離婚雙方 | 離婚大作戰(zhàn):深圳離婚律師費用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