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有家回,有人等,還有吃飯。假設夫妻一方刑滿釋放,幸福暫失,另一方要么承擔家庭責任,等待對方回來,或考慮離婚。一般而言,只要一方被判入獄,對方離婚的訴訟就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情簡介】
被告人徐某某于2010年相識,2012年9月6日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結婚后,夫妻關系還算可以,最近幾年因為一些小事發生爭吵,導致夫妻之間產生矛盾。2015年12月,被告人徐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被警方拘捕,2018年8月31日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上海市XXXXX服刑。現原告趙某起訴要求與徐某某離婚。
[法院判決]
法院裁定,原被告雖為夫妻關系,但因瑣事在婚后經常爭吵,另外,被告人徐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因為雙方同意離婚,所以本院允許原告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
[相關法令]
《民法通則》第23條規定:受勞動教養或被監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申請時,可以經有關機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案件經法院受理后,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有破裂,調解無效,應予以離婚。
在下列情況下,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
對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幾點具體意見
法庭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以婚姻關系是否真的破裂作為判別標準。判斷一對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要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當前狀況、和好的可能性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的,可以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因身體缺陷等原因不能有性行為,且難以治愈。
2.婚前不懂得,結婚太匆忙,婚后沒有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后經治療無法治愈,或在婚前得知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而與之結婚,或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長期得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騙另一方,或者弄虛作假結婚,騙取《結婚證》者。
5.在辦理結婚登記之后,雙方不住在一起,不可能和解。
6.包辦、買賣婚姻,即婚后一方提出離婚,或雖然多年共同生活,但確未建立夫妻感情。
7.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以上,確無和解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過教育仍不悔改,無過錯的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起訴離婚,確無和好的可能性。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不良習性,不履行家庭責任,屢教不改,夫妻間難以相處。
11.法律規定,如果一方因違法行為而被判長期監禁,則嚴重損害夫妻感情。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明無誤。
13.如果另一方受到虐待、遺棄,或者被另一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另一方的親屬,得到的教育沒有改變,對方不理解。
14.夫妻感情的確因其他原因而破裂。
【深圳婚姻家事律師結束語】
結婚是婚姻家庭的基礎,夫妻恩愛、家庭和睦、生活幸福、夫妻反目、家庭破裂、仇敵,甚至滅絕人倫。實際上,夫妻關系更像一種合伙關系,合伙人最好的分合方式是協議離婚,夫妻離婚的首選方法是協議離婚,雙方自愿離婚,并在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等方面達成一致,簽了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訴諸法律。而且對于被拘留的人來說,自由是有限的,要求他們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比較困難,很難達成一致,只能選擇訴訟離婚。在此情況下的離婚,法官會選擇固定的時間,到監獄聽審,如果沒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出調解,解除婚姻關系,如果有異議,可以由法庭做出判決。深圳婚姻家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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