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不在首付上出錢,那么她暫時對于房屋的出資貢獻就是0,只是出了一個購房資格和名字而已。當然,在限購限貸的大城市,首房首貸的資格是珍貴的、有價值的,所以這部分在離婚的時候法官也是會考慮到的。婚前購房,雙方都在首付上有出資的情況下,即便房本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房子在結婚以后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未來萬一離婚,是以各自的出資貢獻為基礎,再綜合考量婚齡長短、有無孩子、過錯等各種因素,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適當調整分割比例。如果結婚年頭短,雙方又沒孩子,那基本就是按照出資貢獻的比例分割了,出資貢獻大的一方得房,給另一方房屋補償款。
深圳羅湖區離婚律師不知道你所謂的保護財產是想保護到哪種程度?如果是想保護到,離婚的時候一分錢都不給女方的程度,那是做不到的。即便首付部分一分錢都不分給女方,那畢竟這房子還有貸款,婚后還貸和增值的部分也有女方的一半。除非女方同意,在房管局簽署一個放棄所有權的聲明。或者你倆自己簽一個夫妻財產約定,說女方放棄這套房子的所有權,房子只歸你一人所有才能達到房子完全跟女方無關的效果。
但深圳羅湖區離婚律師想她大概率是不會同意的。如果你只是想保護自己在這套房里的出資,想更加明晰份額,而不想受法官自由裁量權的影響。那么深圳羅湖區離婚律師建議你跟女方簽一個夫妻財產約定,直接在協議里寫明,雙方各自在房子上出了多少錢,各自享有多少份額,例如二八開、三七開等等。這樣房子就不是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了,離婚的時候也就直接按約定好的比例進行分割。
二、關于繼子女的繼承權
羅湖區婚姻家庭律師提示判定繼子女對于繼父母的遺產有無繼承權的標準——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是否形成了事實撫養關系。想要形成事實撫養關系,主要是看:
1、繼子女是否隨繼父母一起生活;
2、繼父母是否對繼子女盡到了撫養、教育、照顧的義務。主要考量因素是繼子女在成年之前,與繼父母一起生活的時間是否夠長。女方前一段婚姻里的孩子雖然只有7歲,但判給了前夫,并不隨你(繼父)一同生活。所以不滿足形成事實撫養關系的第一個條件,那這孩子也就無權繼承你的遺產。至于事實撫養關系成立的第二個條件,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到底孩子在成年之前和繼父母一起生活多少年,就會被認定為“時間足夠長”。但就深圳羅湖區離婚律師以往代理的案件和司法實踐經驗來看,一般是孩子很小,比如只有四五歲,距離18歲還有好多年才行。
而你的孩子已經16歲了,距離滿18歲只有2年的時間,這是不足以達到長期標準的。因此你的孩子對于女方(繼母)的財產也是沒有繼承權的,這兩個孩子只就自己親生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其實再婚家庭的遺產繼承問題,深圳羅湖區離婚律師是十分建議你們各自訂立遺囑來明確這件事的。但無論選擇哪種訂立遺囑的形式,都一定要有效才行。畢竟,司法實踐中因為遺囑效力而產生的糾紛深圳羅湖區離婚律師見過太多了。 深圳羅湖離婚律師事務所